添加日期:2019年5月16日 阅读:3211
5月15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文件《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文件要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协议医药机构)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6月1日开始在公共交易中心申请开户,7月1日正式执行。
这份文件由山东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部门发出。从几个单位的职能看,分别涉及了医保、药品采购、药事管理、市场监管、药品交易等职能。《意见》算得上是山东省医保局接管药械采购职能后发布的重量级文件。
意见指出:
一、明确医药机构范围:
意见指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民营医疗治机构、连锁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协议医药机构),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二、时间
2019年6月1日起,可以申请开户;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网上采购工作。
三、采购总量
申请参加网上采购的协议医药机构通过网上采购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品规总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使用(销售)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品规总量的60%。
四、信息公开
通过公开民营医疗治机构、连锁零售药店(协议医药机构)名单、价格信息公开和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
早在几年前,福建的“十标”省级入围后进入各地带量采购,就已经将民营医院纳入到了药品集中采购,正是从医保支付监管的角度进行药品招标采购,毕竟福建10标是“基于医保支付结算下的药品阳光采购”。
随着各省医保局的组建、挂牌、并行使医保和药品招标采购职能,我们预判,山东的这一形势将会逐渐扩展至全国,未来在医保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连锁零售药店等都将统一纳入到药品集中采购。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